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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機進口蔬菜

【 有機進口蔬菜 】| 有機入口蔬菜|進和集團

有機進口蔬菜 | 有機入口蔬菜

進和集團:有機進口蔬菜 |有機入口蔬菜 - 進口有機蔬菜指生產、處理、加工到銷售的過程中,都採用有機標準生產。其間不會使用化學性除害劑、肥料、抗生素,以及基因改造和輻照技術,而多採用輪作、動植物堆肥、人工除草及以生物方法防治蟲害。

有機進口蔬菜 |有機入口蔬菜 有機耕作有助維護生產系統平衡。這是因為有機耕種不使用人工合成的化學農藥及肥料,農夫傾向選擇輪作、動植物堆肥等來避免蟲害,從而避免污染土壤及維持土壤的生命力,以達至可持續生態系統。

進和的有機進口蔬菜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 為規範供港澳蔬菜檢驗檢疫監督管理工作,保障供港澳蔬菜的質量安全和穩定供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2. 本辦法適用於供港澳新鮮和保鮮蔬菜的檢驗檢疫監督管理工作。

  3. 海關總署主管全國供港澳蔬菜檢驗檢疫監督管理工作。

  4. 海關對供港澳蔬菜種植基地(以下簡稱種植基地)和供港澳蔬菜生產加工企業(以下簡稱生產加工企業)實施備案管理。種植基地和生產加工企業應當向海關備案。

  5. 種植基地、生產加工企業或者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對供港澳蔬菜質量安全負責,種植基地和生產加工企業應當依照我國法律、法規、規章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種植、生產加工活動,建立健全從種植、加工到出境的全過程的質量安全控制體系和質量追溯體系,保證供港澳蔬菜符合香港或者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相關檢驗檢疫要求。香港或者澳門特別行政區沒有相關檢驗檢疫要求的,應當符合內地相關檢驗檢疫要求。

  6. 海關對供港澳蔬菜種植、生產加工過程進行監督,對供港澳蔬菜進行抽檢。

  7. 海關對供港澳蔬菜建立風險預警與快速反應制度。

  8. 主管海關對種植基地實施備案管理。非備案基地的蔬菜不得作為供港澳蔬菜的加工原料,海關總署另有規定的小品種蔬菜除外。

  9. 種植基地、生產加工企業或者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以下簡稱種植基地備案主體)應當向種植基地所在地海關申請種植基地備案。

可追溯體制

  • 作為控制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有效方法日益受到世界各國重視。以蔬菜初級產品為研究對象,從信息技術的角度構建了一個以實現質量追溯為目的的蔬菜安全生產管理及質量追溯系統,設計了系統主要功能實現的流程 , 產品編碼可在網上平台,查閱其安全生產及質量追溯系統。條碼是以打印溯源碼 , 消費者可以從溯源碼追溯到蔬菜來源, 批次, 質量等等。該系統有效增強了消費者的農產品安全意識。